3)100、第 100 章_离婚后,我成了首富[八零]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,吃的也不过就是游客风味。像今天这样专门花这么多时间来找一家小饭馆,是几年都没有体会过的乐趣,还挺有意思。

  她看了一下周围,店虽小,的确是干干净净。而且往来的应该都是街坊邻居,有的刚下班,脸上带着疲惫,有的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,一派人间烟火味。

  她笑起来:“这样的地方都能被你找到,看来你平时还挺爱吃的。”

  周路明苦笑:“别提了,这些年还真没怎么花心思在这个上面,没时间。老是吃那些没意思的饭局,要不就是公司食堂和家里阿姨煮的。”

  宋锦一愣,哑然失笑,这倒是和她的遭遇差不多。也是,大家都是生意场上忙碌人,忙碌命。

  周路明环顾一下四周,语气里带着怀念:“这其实是我刚到鹏城的时候,住的地方。”

  那时候穷得很,口袋里只有几个硬币叮当响。住的是这种城中村里面的群租房,一间房住好几个人,上下床位,按天收费。这样的苦日子过了得有整整一二年,才能够出得起钱,租一间小小的单房,自己一个人住,再后来就把前妻接了过来。

 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开始没有把周乐天带过来的原因,日子拮据,没必要让孩子也跟着受苦。

  后来,搬到了更大的房子,但是也早已经不再是当年的心境了。

  “当时,我给自己立了一个小目标,就是每个月可以来吃一顿这里的烧鸭饭,喝一口这里的老火汤。”

  他对宋锦说,忆及往事,那双桃花眼微微的眯起,带着温柔的笑意。

  宋锦问他:“那你花了多长时间才实现这个目标?”

  “不长,也就半年吧。”

  那半年他在码头上累死累活,终于成功的升了职。

  “半年后,就变成了每周一次。”他添上后续。

  宋锦笑起来,然后感叹了摇头。

  “我和你差不多,不过对吃的我可能没那么执着。我立下的小目标是每个月都能去城里面,给自己缝一套好看的衣服。”

  然后因为这个认识了陆冬林,也因为这个和田彩霞起了冲突。田彩霞觉得有哪个正经做别人家媳妇的能一个月就做一套新衣裳的?大家都是半年才做一套好不好,浪费钱!一点也不知道持家!但对于宋锦来说,这却是寄托了她对美好生活的一种展望和一个念想。

  两人正说话间,老板把汤端了上来,看着周路明笑道:“后生仔,很久没有来过了哦,好几年了吧?”

  周路明有点惊讶,“老板你还认识我?”

  “认识!这么靓仔,很难忘的嘛。”

  尤其是这双眼睛,老板很少见有男人长一双桃花眼,但

  请收藏:https://m.nyzwz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