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人已经走出宫殿。
一前一后走着,陆阙走在前面,奚白颠颠儿跟在后面。
他时不时打量着地上爬过的毛毛虫,时不时抬头看天上飞过的蝴蝶,陆阙不理他他也能一个人自娱自乐。
陆阙手里的刀片默默握紧,他可以杀人而不被发现是自己干的。
这很简单,他是个经验丰富的老手。
敢偷自己钱包的小偷,想拐卖自己的人贩子,任何人只要敢对他伸手都会被他毫不犹豫地剁掉。
他犯案至今都没人发现过。
杀掉一个讨厌的王子而已。
“大猫猫。”奚白咧嘴笑,洋娃娃一样,“我姐姐可小气了。”
“你不要跟她玩,只跟我玩好不好啊。我什么玩具都分给你哦。”
陆阙脚步一顿。
是啊,虽然这个傻子讨厌,但是自己完全可以利用他得到权力。
那个公主就不一样了,刻薄寡恩,小心眼,就是他对那个女人的全部印象。
而且,她还以为自己很喜欢她,简直做梦。
他只喜欢做任何怀事。
只有作恶才能带来愉悦感。
和么看来这个小傻子还很有用。
那就暂且不杀了,
他收起刀片。
作者有话要说:奚白属性混沌中立。
陆阙属性恶。
这还不是真实身份,但这个世界算是第一个世界。
后面会解释哒。
第274章终焉与开始(2)
陆阙正式和奚白做了朋友,当然按是奚白这个小傻子单方面的。
陆阙经常性的不耐烦,但想到傻子还有很多可利用的余地,他就勉为其难地容忍下来。
比如现在。
娃娃脸的王子趴在地上,扒拉着花坛里的绿色植物。
眼睛直往里瞧。
“大猫猫!”
“陆阙!”陆阙不耐烦地靠在一边,把玩着手里的刻刀,在树上胡乱刻下几个字。
奚白专注地看着草丛下面,“大猫猫!快来看啊!”
明显是把陆阙的话当成了耳旁风。
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,无论陆阙纠正多少下次一定还是叫大猫猫。
陆阙还是忍了。
一个傻子,他不应该对他的智商抱有太高的希望。
除非想把自己气死。
对傻子就应该换一种方式对待。
他走过来,“叫我干嘛?”
奚白突然站起身,手里捏着一条蓝色虫子。
“你看,这个虫子的花色真好看!”
他笑嘻嘻地说。
“什么眼光?”陆阙凑近,满满都是嫌弃“又灰又土。”
“诶?是吗?可是我觉得很特别诶。”奚白眨巴眨巴眼。
接着,在陆阙瞪大的眼中,他把虫子,吃了——吃了!
“你干什么!”陆阙大力晃他
“快吐出来啊傻子!不要什么都吃!你想中毒吗?”
奚白被他晃来晃去有点晕乎乎地吐出一个泡泡“奇怪的味道——”
陆阙死死盯着他,“你不是觉得漂亮吗?干嘛吃了它?”
“因为很喜欢。”奚白咧嘴,“所以想尝尝什么味道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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