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587章 简易模式结束_我杨过之子,拐带张三丰穿越诸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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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诶呦嚯,好家伙,这个利害呀!”

  孙悟空御使飞剑,在半空之中遨游。

  自从学了这个飞剑之法,他连云彩都不架了,每天就踩着飞剑四处飞,伪装什么剑仙侠客,哪怕真正的剑仙侠客连给他提鞋都不配。

  老话说得好啊,少年不可得之事,终将为其困顿一生。

  孙悟空从花果山跟着杨规学艺的时候,就喜欢那些个剑仙飞剑,但是杨规说什么也不让他练。后来学成去了龙宫求宝,龙宫也没有什么好的宝剑,只能拎出一根金箍棒来。

  虽然他这些年走南闯北都是用的金箍棒,金箍棒已经等同于跟他最好的兄弟无异,可孙悟空内心想要拥有一把好剑的愿望,仍然没有熄灭。

  他跟哪吒也过过手,哪吒那斩妖剑实在没什么了不起的,但在孙悟空的眼里,那实在是帅炸了。

  就连他转世化身凡人花石的时候,都没事在腰上配一把宝剑。

  花石,花果山石猴,对名字孙悟空是一点创意都没有,纯粹是弄出个好称呼的代号就好了。

  但他配的剑却充满了创意。

  剑身上镶嵌北海明珠宝石一共七颗,组成北斗七星的形状,由能工巧匠打磨和镶嵌,在不同的角度、不同的光线之下,能够反射出不同的光芒。

  映照在墙壁之上,甚至能投射出一套剑法来。

  这不但有美观的打起架来,还能晃人二目,说实话是一个十分精巧的的设计。

  那剑身更是修颀秀丽,通体晶莹夺目,不可逼视,青翠革质剑鞘浑然天成,虽为利器却无半分血腥,只见飘然仙风,实在称得上是“空谷临风,逸世凌虚”八个字。

  就到了现在,孙悟空还一直将这柄剑带在身上。

  虽然说这柄剑只是凡俗之属,在凡人世界十分精巧,但是到了大罗金仙、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手里,基本上是用不得,稍微一用力,就有可能剑身崩碎。

  那些原本精巧的设计,全都成了不牢靠的原因。

  但饶是如此,孙悟空还是每天御使着他这柄银色的宝剑,漫天四处乱飞。

  才区区两天时间,就已经将这剑诀掌握的滚瓜烂熟,第十天的时候,已经能够在剑诀上推陈出新,打出自己的风格,跟金箍棒有所配合。

  第十五天,浸淫此道已久的沙和尚,在飞剑剑术上的造诣,已经完全赶不上孙悟空了。

  这也是应有之义,毕竟沙和尚从来也不是什么剑修,他的降妖宝杖跟擀面棍儿似的,也算得上是一个以力压人的选手。

  让他学玉皇大帝这一手帝王剑气,实在有些强人所难。

  就算是杨规专门推演成了能够修炼的剑术,对沙和尚来说,仍然算不上什么本命神通。

  他对这飞剑剑术的兴趣,远远不敌水刀的兴趣大。

  唐僧更是天赋异禀,毕竟是身负天数的人,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身负主角光环,无论是天赋还是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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